欣興今日發布重大訊息,針對遭到桃園地檢署與調查局發動搜索,桃園地檢署證實已帶回欣興 2 名副總經理、1 名會計人員及相關工程師,並扣押 4 台筆記型電腦與大批關鍵文件,欣興強調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,以釐清案情,目前營運正常,整體對財務、業務並無重大影響。
欣興今日公告台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桃園市調處今日前往合江廠,針對涉及妨害「農工商罪」進行搜索調查,欣興強調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,以釐清案情,目前營運正常,整體對財務、業務並無重大影響。
中華民國《刑法》分則第十九章「妨害農工商罪」包含第 251 條至第 255 條共五條規定,包括哄抬物價與囤積居奇罪、妨害農事水利罪、虛偽標記與販賣陳列罪,至於商標保護與仿冒品罰則(如偽造商標、販售仿冒品),現行法已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,廢止刪除。
桃園地檢署證實,相關偵查行動正在進行中,現場扣押 4 台筆記型電腦與大批關鍵文件,並帶回 2 名副總級高層及 1 名會計人員進行約談,據悉是檢調單位接獲檢舉,指稱欣興內部涉有重大不法情事,經長期蒐證後展開行動。
桃園地檢署表示,目前以搜索完畢,由於案件尚在偵辦階段,包含具體涉案罪名、是否涉及背信、掏空、內線交易或洗錢等案由,目前均無法對外說明,後續不排除擴大約談其他相關人員以釐清案情。
(首圖來源:欣興)